德裔作家馮內果在《寫作是從事一種娛樂行業》說道:「你永遠不會靠寫作為生,若這樣會害死自己,但不意味不該寫作,其原因與該上舞蹈課一樣;又如豪華晚宴時正確使用餐具,此關乎優雅。」他進一步闡述:「藝術不是謀生的手段,而是讓生活容易忍受的、非常人性化的方式;從事藝術,無論水平好壞,都是讓靈魂得到成長的方式。」
早上看到這段話,深得我心。雖然我有作家的頭銜,但在台灣,作家從不是謀生的職業,也不怎麼被看得起。
丟開我對文學的尊重,為錢寫作,或是請AI代勞,我做不來,這錢就讓別人賺吧。
錢夠用就好,是我的原則。年輕時在大學教書,看著月月進帳的薪水,我反而煩惱不知該如何花掉。決定不再浪費生命用時間換取金錢,我辭職回家生小孩寫小說,因為收入低,只靠存款和長期投資,我家這幾年都不用繳稅,還能領退稅。與其說是財富自由,不如說是很少花大錢。
網路常有人討論要多少月薪才養得起小孩,列出的花費不外是奶粉尿布錢、保母費、學才藝、補習班安親班、送私立學校、私人保險費、每年出國旅行等等,好像不花這些錢,孩子就不成材。
但是這些花費我都減到最低,全靠自己帶兩個小。住月子中心,親自哺乳,用布尿布,沒請過保母,開始學中醫後就停掉出生時買的保險。自己陪小孩唸文言文和英語,最大的花費是讓他們學兩年鋼琴,不喜歡就叫停。攢下的錢讓孩子跟學校去日本和新加坡交流。家裡開的是長輩淘汰的二十年老車,房子是公婆結婚時送的大禮。
兩個孩子從幼稚園到大學都唸公立學校,費用便宜,從沒上過補習班,從小養成閱讀習慣和學習的興趣,他們的成績都名列前茅,考上台北市明星高中和國立大學,依然常拿到全班第一名。
我們帶孩子去過德國、東京和上海自由行,經常上山下海去露營,平日晚餐在家做菜,週末必定上館子。物質欲望不高,沒有無效的社交活動,把錢花在刀口上。孩子們養成節儉的習慣,他們想要買遊戲機,就用自己存的壓歲錢或上網找二手品。吃穿享樂他們都有,從沒覺得和同學有什麼不同,最近才發現原來我們家年收入這麼低。
二十年來的心得是,養孩子需要的不是錢,而是家長的耐心陪伴,我和先生不賺錢,卻把時間投資在孩子身上。大多數父母沒想明白這道理,卻在無盡的金錢和時間、和他人比較的迴圈裡奔忙,等孩子成人離家,才發現錯過寶貴的親子時光,錢再多也買不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