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5月17日 星期三

寫小說如遊戲

 最近正值寫作空檔,睡前又被靈感大爆發搞得失眠,和以前腸枯思竭的狀況相比,我當然更歡迎這種火山噴湧式的點子,好壞不拘,那種旺盛的創作慾能讓人生機勃勃,享受寫作的愉悅。


過去嚮往純文學的我,總是被一些不成文的潛規則自縛手腳,文字要精鍊優美,主題要有深度,真實想法要略微藏起,開放結局要有悠長餘韻,還要「陌生化」墊高閱讀門檻…。


後來我總算醒悟:比起詩和散文,最早的小說不就是個不入流的世俗娛樂嗎?為何要變得這麼嚴肅枯燥,讓讀者正襟危坐的捧讀?新詩和散文太細膩精緻,向來不是我這粗人的心頭好,我只欣賞得了夏宇看似直率的玲瓏俏皮。我之所以偏愛小說和戲劇,因為它需要的是人生經驗和體悟,用有創意的形式和虛構情節包裝個人感悟,和戲劇更接近,照理說,愈年長的小說家應當愈有故事可說。


遺憾的是,台灣的知名小說作家往往像煙火一樣,20多歲開出絢爛迷人的煙火之後,多半就因為忙於生計沈寂了,即使有寫作的餘裕,也多轉往散文發展,能堅持不懈寫小說的寥寥可數。


或許寫小說就像蓋房子,必須先選好地點、畫設計圖、準備材料、打地基,再一磚一瓦勤懇的蓋起來,要耗費的心神和時間通常不短。相較之下,寫散文更多時後是心有所感,立刻能提筆為文,就像心血來潮的塗鴉一樣,大師一出手便成章,頂多事後再做些潤飾。但是我對現實的感觸通常只有短短數語,在心裡過境的時間不長,寫出來就像是拍掉惱人的頭皮屑,無法釀出什麼醉人好酒,更寫不出什麼感人優美的文字。


決不自找苦吃,是我的人生第一守則。人生苦悶的時刻太多,寫小說就像玩遊戲解悶,讀小說更是為了脫離現實,完全沒必要拿尺去測量它是否合格。要是哪天這種樂趣消失了,那才是小說的末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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