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4月23日 星期一

創作的前提

小說究竟該為了自己創作的愉悅而寫,還是為了拍成影劇的前提而寫呢?


乍看是兩種不同的創作概念,但我實在太愛看電影,在寫小說的時候,我虛構的情節,
都宛如電影的場景和畫面在我腦中上演。
即使我不為電影而寫,但我寫的小說都早已在我腦中放映過無數次。


獨白很多、無法影像化的小說,我當然也寫了不少,還有人願意出版,真的太幸運了。
經歷過隨便寫寫都能出書的美好時光,到出版變得極度困難,
甚至出了書還無法擠上書店實體書架,賣書打書幾乎倒貼的窘況,
我才突然發現,寫小說出書的過程,不再理所當然了。
也因為年紀漸長,世事看多了,我才開始了解到:
如果你還不放棄把寫小說當成一門職業,又沒有暴紅的運氣,
就得放下年輕時的潔癖,除了為自己而寫,
還得偶而關照讀者的喜好,包括編輯和電影出資者的口味。



這改變不大容易,特別是對於把寫作看得無比神聖的作者而言,
迎合讀者而寫,簡直就是出賣靈魂…
慢著,身為寫作者的你不妨思考一下,為什麼你想寫作?


寫作是因為你心裡有些想法,不吐不快。
用語言說出還不夠,所以你才用文字表達自己。
直抒胸臆還不夠,你還要虛構出另一個世界,把你的想法化為具體的人物情節,
用小說的形式,把無形意念轉換成看得見的故事。


那麼,這些寫出的文字,是你不想讓別人看到的秘密日記嗎?
起初也許是的,但漸漸你有了一點自信,希望有人讀它,更希望找到知音。
如果有人告訴你,他被你的文字和故事感動了…
哇!多棒的感覺!剎那間,寫作的快樂又把你帶上另一層樓。
於是你還想再搭乘寫作電梯往上,看到更高更遠的風景,享受涼風吹拂的快感。


但是你可曾想過,你心目中的頂樓風景,是什麼樣子?


若你想的只有出書、得到少數幾個讀者讚賞,
圓了作家夢就滿足了,恭喜你,不用再往下看了。


但如果你很在意賣書的成績不理想,擔心你的下一本作品無處發表,
你就不能不自問:我的寫作,這樣就夠了嗎?


剛才看了暢銷作家黃大米的臉書文,很誠實的提到他和別的作者為了衝銷量和排行榜,
也為了爭取下一本書的出版,必須花上一到六萬不等的金額自購新書。
這種事我聽說過,但看到有人這麼寫出來,心裡還是很慘淡。
現在寫書已經沒什麼賺頭,還要用這種近乎賠本的方式賣書,
除了熱愛寫作不計成本,我也找不到其它理由來苛責了。


很多年以前,還沒成名的小說家黃凡這麼寫過:
「諸位先生,只要讓我有一塊地方,需要跪下吻什麼人的手,請吩咐一聲。」


你大可以不必這麼卑微的懇求出頭的機會。
然而在寫作人心底,誰不曾有過那麼一點小小的虛榮期盼:
出名、賺大錢,讓那些嘲笑你寫小說沒前途的人大吃一驚?


寫作的目標,可長可短,可大可小,每個人自有不同的規畫。
但不論你是為自己而寫,為了更多讀者而寫,或者為了有機會拍成電影而寫,
甚至為了賣書而做宣傳,都別忘了你的初衷:寫作的第一個前提,是為了讓自己開心。

只要不忘記這點,努力讓你的作品被閱讀被發現,
不論寫的是純文學或通俗小說,哪怕你遇到再多次退稿和挫折,
內在的寫作熱情才能支持著你,源源不絕的寫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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