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0月10日 星期一

創作狂熱--再讀「月亮與六便士」

「作者應該從寫作的樂趣中,從鬱積在他心頭的思想發洩中取得寫書的報酬,對於其它一切都不應該介意。作品成功或失敗,受到稱譽或是詆毀,他都應該淡然處之。」

每當寫小說寫得很不滿意,乾脆扔下稿子去玩樂,我心底卻總是空虛的很,記掛著想寫而沒能寫出來的東西,最後還是得乖乖回到書桌前從頭來過。碰上這種莫名的自虐時刻,我就想起毛姆的「月亮與六便士」。對我來說,這本小說對寫作者的療癒效果,遠勝過一切美食美景或高級Spa之旅。



創作者最重視的,不是別人的看法,也不是作品合不合乎完美的標準,而是他有沒有把自己所看見的事物盡其所能的表現出來。為了擺脫世俗的羈絆,得到充份的創作自由,不近人情的怪癖甚至極端的反社會行為,就成了某些藝術家的宿命。

「我們每個人生在世上都是孤獨的。每個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鐵塔裡,只能靠一些符號同別人傳遞自己的思想。而這些符號並沒有共同的價值,因此它們的意義是模糊的,不確定的。」

為了表現出他所感知到的宇宙秘密,書中主角斯特里克蘭德毅然在年過四十之後,拋棄倫敦股票商的穩定工作,舒適的家庭和妻子兒女,到巴黎學畫,過著近乎乞討的生活。為了爭取有限的生命來畫畫,他不在乎旁人的評價,甚至踐踏他人的善意和愛情,最後病死在原始美麗的大溪地。他生前被人忽略的畫作,卻在死後成了不朽的藝術珍品。

「只要他覺得能夠接近他追尋的事物,採用簡單的線條也好,畫得歪七扭八也好,他一點兒也不在乎。因為他要在一堆不相關的偶然現象下面,尋找他自己感到意義重大的事物。他好像已經抓到了宇宙的靈魂,一定要把它表現出來不可。」

他拙於用文字或語言來表達想法,只憑著一股野獸般的本能去作畫,有如被惡靈附身一般。對於令他欣賞的畫家,他這麼評價:

「我敢說他發現畫畫兒是件受罪的事。」

何止是畫畫,寫作也是自找罪受。輕快適意的得過且過,人生大可以過得更逍遙快樂。但對於某些不幸的人來說,他們眼中的世界往往和別人不一樣,非得把那些獨特的幻覺用畫筆用文字表達出來,才能得到片刻安寧。偏偏那些幻象,不是既有的符號所能夠承載,於是他們只得努力創造新的、更接近自己內在頻道的工具,去敘說或塑造出糾纏在他腦中的事物。不論他的作品對別人是否有意義,那都是他必須用一生去完成的。一件作品終於完成時,他的苦難就此結束了嗎?並不是。只要還活著一天,他的心靈就像個感的接收器,任何進到他感官和思緒之中的事物,不斷的在夢中或潛意識裡重新組合或拆解,掙扎著,命令他必須再度消化它們,用另一種形式傳達出來。

我們常勸年輕人要早點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標,大多時候是指一門體面又能賺錢的職業。能找到同時滿足物質與精神需求的工作,只有少數超級幸運兒才能辦到。多數人的生活,不過是社會有機體的一部份,淹沒在花花綠綠的掛毯背景中,連輪廓也很難分辨出來。

有人解釋毛姆這本小說的書名由來,很多年輕人終日仰慕月亮,卻沒有看到腳下的六便士銀幣,兩者都是圓形的發光物體,指的是崇高的理想和卑微現實的對比。不過我倒覺得,與其追尋人人仰望而不可得的月亮,還不如揀起腳下的銀幣,聽從內在的召喚,盡其所能的不浪費時間,或許能有機會打造一艘登月太空船。


第一人稱的小說敘述法,是某些寫作大師眼中的大忌,但毛姆卻用得淋漓盡致。假如這本書是用第三人稱去寫畫家的一生,必定會被他的生命細節拖慢了節奏。但毛姆的敘述者既旁觀又介入,有時追憶,有時議論,或者補上從別人那裡聽來的軼事補充,反而讓這位古怪畫家更立體也更人性,還添了情節的懸疑。雖然這故事借用了畫家高更的形象,毛姆卻成功的虛構了一位更瘋狂、真誠而動人的藝術家,也銳利解剖了創作者熱情而孤獨的靈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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