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3月6日 星期日

面對名人

名氣常是我們看待他人的指標之一,站在名人面前的自己,總是顯得特別渺小。

當實習記者那年,我有幸在某研討會見到中研院士余英時,上前同他攀談就讓我雙膝發軟,握個手也感動得全身發光,天曉得,只不過在大一歷史系的必修課裡,讀過他寫的史學通論,我根本連粉絲都稱不上。但是這種莫名其妙的本能反應,可能是社會化的結果吧?


前幾天看到這篇英國記者的訪談,還蠻好笑的。強納森法蘭岑被譽為當代最偉大的美國小說家,作品主題雖嚴肅,卻意外的暢銷,看他的小說中譯本時,書封和推薦序總是有本地名家冗長的讚美和導讀文,他也接受過台灣作家的訪談,這些文章中洋溢的景仰崇拜之情,總讓我聯想到拼命搖尾巴示好的小狗。

法蘭岑是出名的孤僻和不近人情,反對網際網路也毫不留情,與時人不同步的自我堅持是他作品中的基調。最新的作品「Purity」顯然激怒了不少讀者和書評,這位BBC女記者自稱喜歡法蘭岑的小說,但應該不算標準文青,和大作家共進午餐的訪談,不無打落水狗的意味,不過她提的某些問題一針見血,讓自命是窮人的作家露出言行不一的馬腳:
法蘭岑說:“只要我是力所能及的事,我都不喜歡雇人來做。”

這麽說,他與女友在紐約住的那套公寓是由他負責清掃嘍?弗蘭岑的表情有些難以捉摸:

我們確實雇了一名清潔工,不過我還是有正當理由的,因為我們付給她的工資比一般人家高,她是一個善良的菲律賓女性,我們待她非常好,而且我們給了她工作機會。”

從某種層面而言,這種中產階級的內疚還挺可愛的,但也很荒謬。如果基於這一理由,他應該盡量雇傭更多的人。

他覺得自己是因為講真話才讓人們對他如此憤怒,這只是一部分原因。人們反感的還有他身上的某些特質,以及他那種男性優越感。 

作家也是凡人,讀者不必期待他為人完美,只要問自己能否從作品中得到娛樂或啟發就夠了。把作家的寫作觀點和私生活混為一談,是不大公允,對名作家過多阿諛或造神的文章,卻太小看了讀者的判斷力。如何不卑不亢的面對名人,不被風尚迷惑,而能真誠說出自己的意見,也算俗世修行的一大課題。

FT共進午餐:喬納森•弗蘭岑

英國《金融時報》專欄作家 露西•凱拉韋

http://big5.ftchinese.com/story/0010664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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