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3月1日 星期二

小說的拓荒

經過半年,我的長篇小說「塵世珠惘」終於在三月的皇冠雜誌連載完畢。感謝美編,費心替我製作六張刊頭畫,和一張彩色封底。

每個月看到自己的名字和舊文字印在書上,就像看到蛻去的皮,既陌生又害羞。

最後這個故事,花了我很多時間去看書找資料,要怎麼把生硬冷僻的科學知識,化為柔軟可讀的材料,編織進小說裡,腦細胞死了不少,也可能有些誤區,卻是寫作者的一大挑戰。



前陣子看到一位作家的訪談,問他為什麼始終只寫婆羅洲雨林的故事,卻不以他居住更久的台灣作為小說背景,他回答因為那是他寫作的領土。訪問者沒更深入探究這句話,卻讓我想了好幾天。

小說寫作課的老師都會這麼告訴學生:「寫你最熟悉的事」,卻沒提到如果你還想繼續寫下去,心靈原鄉的資產總有枯竭的一天,該怎麼另闢生路?作者當然要寫他最有感觸的題材,但小說生著想像的翅膀,能帶你穿透時空限制,也可以是一把圓鍬,讓你去挖掘雖不熟悉但勾起你強烈好奇的礦脈。演員未必要殺過人才能演好凶手,小說家也未必要歷遍人生百態才有寫不完的故事,經驗法則固然重要,卻不是唯一,重點在於你想藉小說傳達的意念,情節背景人物,都只是引君入甕的舞台。

某些小說需要大量的考證和知識細節,花費的心力固然辛苦,有趣的新知也很令人著迷,但為了不影響故事主軸和情緒,只能忍痛剪掉一些碎鑽或花苞。張大春的「大唐李白」,則是徹底反此道而行,故事講著講著,往往生出許多叉路,順著學識廣博的說書人興之所至,忽而漫遊到邊疆胡營,忽而穿越飛向魏晉亂世,再繞回李白的師傅,結果先前的故事就像泡太久的茶,早已冷掉失了滋味。這種時時被打斷,被作者拖離現場的閱讀經驗很奇特,也很惱人,起先驅動我興趣的是大唐和李白,讀了三分之一還是沒能進入唐朝,李白還是個模糊的影子,只得掩書長歎:我終究沒能通過這場智力考驗啊!

在「塵世珠惘」第一回的作者自介中,我提到想向伍迪艾倫和三谷幸喜學習的寫作願景,接下來就要往這目標跨出第一步。在錢鍾書式的吊書袋和豬哥亮的低俗笑話之間,中文世界的幽默還是塊蒼茫的荒地,還等著有志者去開墾,讓讀者的笑聲迴盪呢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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