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5月24日 星期二

編劇點子值多少?

工作兩週,發現寫劇本比起小說容易多了:沒有多到讓人無從選擇的形式和表現手法,只要有了基本的故事線和人物,寫作者只要想出足夠的梗和衝突場景,把形容詞和副詞的修飾降到最低,寫出能讓演員開得了口的人話,推動故事往結局前進就夠了。

因為寫的是喜劇,心情格外輕鬆愉快,每天字數的產量比寫小說多了幾倍,很少有卡關的時候。倒不是事先都想好怎麼下筆,而是腦中的畫面和人物的鮮明性格,自然會指引出劇情的下一步。


原本預計要寫短篇小說,做為兩部長篇小說之間的換檔休息,卻是怎麼寫都不順。因為各種投稿管道對短篇小說的字數限制愈來愈嚴格,除了想辦法精省文字之外,對白也要像打電報般不嘍嗦。試著用英文寫、用中文寫,大刪大改、前後段落錯置、變換敘述角度…怎麼寫都不對勁,改用劇本的形式重寫,意外的順暢。每個故事都有最適合它的容器,找到最好的表現方式,有時比列出詳細大綱還重要。

想出好點子編寫劇本的過程不輕鬆,常常做了半天白工,又被出資的老闆推翻,從頭來過,因此有編劇者主張想點子的過程也該有酬勞,這說法我難以苟同。劇本畢竟只是半成品,雖是影片的靈魂,之後還靠導演場記演員美術攝影燈光的合作,才算大功告成。不像小說,寫完了,作者修到不能再修,就算結束,找到發表的管道,就可以直接面對讀者。

不只編劇,許多需要創意的工作都需要想點子,往往是想出99個爛點子之後,才會出現一個可執行的好點子。若是所有的發想都值得花錢,站在編劇的角度來說,豈不是想出的爛點子愈多,酬勞就更多?更不用說開編劇會議的咖啡錢和飯錢,甚至是開房間的費用(別想歪了,以前我真有參加過這種四五個人的關門編劇會),全都是老闆要買單的。

編劇還不算太孤單的行業,寫小說只能一個人來,沒拿到半點稿酬的情況卻是常態,只能說習慣了就好。好的創意可以賺大錢,如果沒遇上伯樂,就一文不值。


好故事難得,好劇本更少見,能成功搬上舞台或拍成電影,還不減損原味的,就更稀有了。不久前看的這部電影「今晚誰當家」,便是改編自法國女劇作家的好劇本,由電影大師羅曼波蘭斯基執導,影后茱蒂佛斯特和凱特溫斯蕾同台飆戲。

原劇本是清湯掛麵的單幕台劇,要靠演員和精采對白撐場,一切的戲劇衝突都來自四個演員的情緒轉折,和沒完沒了的鬥嘴與捉狂。除了精采的演技,卻沒好好發揮電影的長處,是這部電影最終未能成功的敗筆。

如果只想單純欣賞劇本的功力,這部片值得一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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