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29日 星期日

雞缸杯與曇花

以天價買下莫迪里亞尼畫作的富商劉益謙,據稱是中國收藏家中最闊的一個,在上海擁有兩家美術館。去年也曾經以近新台幣11億元的天價,在香港蘇富比標到一只明代成化鬥彩雞缸杯,創中國瓷器拍價最高紀錄

拿到杯子的當下,他擦也沒擦一下,立刻在杯裡倒茶喝了,說是想吸口貴妃皇帝都用過的「仙氣」。


這種豪邁舉動惹來一番爭議,這些批評也許是出自妒忌,或有政治立場,但無疑是一場打響土豪知名度的好表演。對於沒文化,糟蹋藝術珍品的批評,劉先生本人倒是不以為意,他說
「收藏就是消費。通過消費來認識藝術品,可以帶給我很多的快樂。」

說得霸氣。不過我們買印了名畫的T恤明信片或拼圖,不也是從消費中感到親近藝術的快樂嗎?只不過世上能有這麼大手筆的富人,和鬥彩雞缸杯一樣稀有。但以藝術的堂皇理由來指責他不該拿杯子喝茶,感覺很牽強。500年前製造這批雞缸杯的工匠,難道是希望皇帝貴妃們把它們藏在多寶格裡,偶而才拿出來賞玩麼?

古代的藝術品,本是有錢有閒的貴族們贊助製造出來的,沒有這些贊助者,達文西米開朗基羅的作品無從誕生,法王路易十四也是許多文學藝術的催生者。這些傑作在當時是貴族獨占的財產,一般老百姓無從窺見的。即使在號稱人人平等的現代,珍貴的藝術品儘管在博物館裡展示,卻不是人人能親手觸摸的。花大錢買下,擁有使用它的特權和任性,這是富豪的自由,也是資本世界赤裸裸的遊戲。
不論是為了藝術品的價格,或是它的名氣,或被它純粹的美打動,人們總會想做點什麼,好永遠留住那份感動。

天性浪漫,一生不斷追求美與愛情的作家孟東籬,在他的日記「愛渴」中,寫到多年前的某夜,庭院裡曇花盛開,他被曇花的絕世之美深深打動:「那美,讓我震驚得不知所措,心中又疼又惜。就突然產生想要與之交合的慾望。把花拿到無人處,把自己膨大的雞雞塞入花心,用曇花瓣把雞雞包起來,久久交合不捨。」

乍見這段竹林七賢式的紀實,令人錯愕,還伴隨一絲穢褻感。再一想,這何嘗不是他真誠面對自己,想久久留住美的方式?

儘管驚世駭俗,但是一隻合法取得的雞缸杯,一朵親手栽種的絕美曇花,算不上公共財,也沒有威脅到他人的生存和尊嚴,怎麼享用,就留給擁有者決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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